
新湖南客户端8月15日讯(通讯员 邓定桥 郭艳芳)近日,东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监护人案件中,积极延伸审判职能,与县教育局、白牙市镇政府、学校以及村委会配合联动,深入失学儿童家庭开展劝读工作,全力化解监护权纠纷,解决适龄儿童失学问题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服务和保障。
小天(化名)为陈某生外孙,其原监护人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有间歇性精神病,导致小天已过读书年龄但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。陈某的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小天受教育的权利,致使小天失学在家,不利于小天的健康成长。经陈某生申请,法院基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、教育、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指定小天的外公陈某生为监护人。
为帮助小天顺利返校接受教育,该案件承办法官与教育部门、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小天家中。一方面与小天家长耐心沟通,以案释法,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,向其阐明适龄儿童受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另一方面与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共同协商解决小天的学校学位、住宿等问题,解决小天返校的实际困难。
东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,充分延伸司法职能,多元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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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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